为充分发挥党政领导作用,推动国际教育学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,根据《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(暂行)》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际教育学院党政工作联动,落实党对学院各项工作的领导,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学院教育教学、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,特设立党政联席会议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国际教育学院全体党政班子成员,包括党总支书记、院长及相关副职领导。
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党总支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商讨学院重大事项、制定发展规划、推进工作落实的决策机构。
第二章 会议组织
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总支书记、院长、副书记、副院长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。根据会议议题内容,必要时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有关人员列席参加。
第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每周定期召开,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。会议有研究议题的,联席会议一般应在全体成员到会时方可召开,出席会议的成员若少于应到会人员的2/3,会议应改期进行。如本周无研究议题,会议以例会形式召开,由党总支书记和院长轮流主持,会议内容为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和安排布置本周工作。
第七条对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,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要充分沟通酝酿,交换意见。根据议题内容,按照职责分工,会议确定由党总支书记或院长主持。
第三章 会议内容
第八条 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讨论以下事项:
1.学院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:包括学院发展目标、专业设置、教学改革等重大决策。
2.党风廉政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: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,讨论思政工作及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内容。
3.学科建设与科研创新:商讨学院学科建设、科研课题的组织与推动等事宜。
4.教学与人才培养:讨论专业课程设置、教学质量评估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内容。
5.学生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:关心学生成长,讨论学生的管理、思想政治教育、就业指导等。
6.重大财务与行政事务:讨论预算安排、资金使用、设备采购等行政事项。
7.党政合作与工作协同:促进党政合作,形成合力,推动学院各项工作落实。
第九条 党政联席会议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议题内容,确保覆盖学院日常工作的各个重要方面。
第四章 会议决策与落实
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对涉及学院重大决策事项形成集体讨论和决定机制。会议形成的决策,须由党总支书记、院长共同签署确认,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。
第十一条 各部门需根据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事项制定实施方案,并按时汇报进展情况。
第十二条 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,并将重要决策事项传达至各相关部门,确保会议决议的执行。
第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实施情况由党总支书记和院长共同督查,确保落实到位,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
第五章 会议纪律
第十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应当准时参加会议,积极发表意见,严禁无故缺席。
第十五条 会议讨论事项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,决策时应广泛听取意见,确保集体决策的权威性。
第十六条 会议过程中应保持纪律性,严禁个人主义、庸俗化讨论,确保会议高效有序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制定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,若有修改意见,须报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决定。